☆雪狐☆
发表于 2002-5-15 17:38:30
你们女人呢,4个字,不在爱你!!
allenbysss
发表于 2002-5-16 23:11:50
不爱别人,总要爱自己吧!!
不爱就不爱,不要舍不得离开!!!!!!!!!
恋恋不舍
发表于 2002-5-17 19:59:42
呵。让这个错早点结束。放爱一条生路。
☆雪狐☆
发表于 2002-5-17 20:12:55
我同意,该走的,就让他走吧!!
allenbysss
发表于 2002-5-18 22:30:11
是啊,到最后他还是走了,只是留下一个残局让我收拾。
原来男人给女人的5个字是:我要结婚了
呵呵:(
☆雪狐☆
发表于 2002-5-21 18:34:35
不是吧,这是少数呀!!
allenbysss
发表于 2002-5-21 19:20:28
如果是多数的话,世界上的女人不是都不要结婚了啊!!
恋恋不舍
发表于 2002-5-21 19:21:18
遇见了怎么办呢,只好认了。
allenbysss
发表于 2002-5-21 19:29:38
咳,看来我是只好认了。
人算不如天算
我这个苦命的孩子啊!!!
恋恋不舍
发表于 2002-5-21 19:38:13
还有机会。在没有结婚前谁都有机会。要不,再试试,在搏一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