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下机了,眨眨眼睛,从屏幕上的虚拟的厮杀中挣脱开来,才觉得自己好象仍在呼唤,但大脑似乎有点转不过来。抬头看看窗上染着的一片晨光,已听到了四下里有人在嘎嘎地活动着骨头关节,叹了口气,甩甩头,听到脖子响了两声,才觉得好了点。丢开鼠标,站起来,出门……
迎面而来的冷风让人觉得很好。身体很轻,视力很好,脚步很浮,甚至有点想奔跑的欲望,脑袋里没有什么念头,只肆意地把目光抛来抛去,好象一切都很新鲜,和朋友们大声地调笑两句,不把那些夹着书包往教室跑的人放在眼里。告诉自己,这才是生活——于是很有一种叛逆的快感。
就像高二。
不知怎的,会忽然想到高二,可能是朋友苍白的脸,让我想到了从前的朋友,甚至我们之间的针锋相对的讽刺也像从前,还有此时的心情。
高二时开始疯狂的玩电脑和PS,从《实况足球》、《炎龙骑士团》、《金庸群侠传》、《diablo》、《大航海时代》……通宵是家常便饭了。可能是因为老爸老妈不怎么管的缘故(在他们眼里我是‘乖’孩子!),所以才肆无忌惮。也有一群志同道合的兄弟,常常像这样张狂地走在清晨或夜晚的路上。要么是下晚自习后赶着去上机,要么是下机后赶着去上课。我们谈论着昨晚的进度,呼吸着清晨清新的空气,大呼小叫,在破破烂烂的小厕所里出请存货,互相追打。路上我们会经过一个斜坡,斜坡两旁是大树,可以听到小鸟的叫声,初生的阳光也从树叶的缝隙之间透下来,很舒服……我们静默了一下,然后放肆的大呼小叫,并相信这样的日子会永远持续。诸如此类的记忆填满了那短暂的三年时光,在回忆时,它们闪耀着耀眼的,那种已经消失的,永远无法复得的光芒……
那段日子轻松而模糊,就像刚刚打了一个通宵的电脑,可以什么都不想,也可以什么都想。生活没有什么确定的目的,因而显得有点有趣而无聊。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一段日子,不知道那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,只知道它的确存在过。因为那段日子和回忆中的其他日子不同,有点标新立异的不伦不类。每次回想时,都会莫名其妙地忽视所有的那些漏洞和遗憾,以至于那段时光变成生命里最美好的一段日子。
所以有一天,在听Bryan Adams的那首summer of '69的时候会莫名其妙地有想哭。感动的是因为这段歌词:
I got my frist real six string/Bought it at five and dime/Played till my fingers bleed/Was the summer of '69/Me and some guys from school /had a band and wo tried real hard /Jimmy quit and Jody got married/Shoulda known we never get far/Oh when i look back now /That summer seemed to last forever/And if i had the chioce/ Ya i'd always wanna be there /Those were the best days of my life
我承认会因为这段歌词流泪可能是我感情丰富,并且承认其他不流泪的人自有他们的价值观念。我父母很后悔当初放我独自一个人,任我自生自灭的成长,总以为要是有他们督促就一定能考上更好的大学。我不喜欢他们的这种想法,我认为大学和幸福人生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,我认为幸福就是该干什么的时候就干什么,我认为高二的时候和朋友疯玩就是幸福。
幸福,说真的,当初倒没有觉得什么。只觉得那种晚上两点钟还在街上走,穿着衣服在雨中散步,买刚上市的校园民谣的日子很轻松。虽然总有考试烦心,但不费多大力就能及格,剩下的日子,就是在浪费青春。虽然有点奢侈,但是也是一种生活方式。如果说青春是一笔财富的话,我想,我有权力选择随意抛洒或是勒紧裤带。
然而那段日子注定匆匆而过,就像那种刚下机的兴奋会在蒙头一睡之后消失殆尽了。我所暗示的不是高三,高三时我们仍然在疯狂地玩。甚至高考前以一种自暴自弃的狂热彻底投入。真正的终点是在高考之后,我们无一例外地不能玩任何游戏,直至知道结果,才又一次群聚,开了一个告别Party,Party的内容仍是通宵开机,连线玩《diablo》、《红警》,那是我所知道的最后一次。
看看身后已经有点睡意的朋友,我告诉他:“你不行,我高中时一周五个通宵练出来的……”说这话时,并没有骄傲,只是觉得心里堵得慌,有点想哭,深深地吸一口气,揉揉眼睛——累了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