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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人少女之笑让人心中发冷(来自中华网的报道)
小颖(化名)将同学小静(化名)扎成重伤,并将其放在铁轨上,希望火车经过时将其轧死。她的另一名好友、15岁的小霞(化名)同时被指控参与此事。法院认定两人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成立。鉴于两人年纪尚小,且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恶果,法院对她们从轻判处,分别判处两人6年半和3年有期徒刑,并判决两人的监护人赔偿被害者3.8万余元。听完判决,16岁的小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与同样站在被告席上的小霞(化名)相视而笑:“我以为会判个七八年呢。”
读完这个新闻,感到心中一阵发冷,杀人少女的相视而笑笑出了什么?一是笑出了惩罚并没有让她们汲取教训。她们本来认为应该受到更重的惩罚,可结果却很轻,她们感到很庆幸,而这种庆幸对她们的同龄人起了极不好的示范作用。这也是导致现在青少年犯罪率升高的原因之一,这让我们应该好好对法律进行反思。二是笑出了她们自己的冷酷。杀人了,犯罪了,按说应该是一件极端错误的事情,她们应该感到耻辱,悔恨,而她们却泰然自若,说明什么?说明她们做下这样的事情是很理智的,或者说,她们就知道做下这样的事情也不要紧,因为她们还小。这样的“理智”让人感到恐惧。
杀人少女之笑是残酷的,她们让我们反思我们的法律制度,反思我们的教育,反思我们的娱乐文化。
我们的法律制度是不是应该健全一下了?随着现在孩子的日益早熟,是不是我们从轻判处的年龄标准线应该降低了?按理说,规定从轻判处本来是考虑到孩子思想还不成熟,而现在,我们的孩子已经成熟到把法律的宽容当成一种肆意妄为的依据了,这应该让我们警醒。
我们的教育是不是应该在“心”上动真格的了?学校也好,家庭也好,对学生心灵的教育太虚无了,以至让学生走上自以为快乐而实际畸形的道路。小颖的母亲说:“这孩子平时很老实,就是不愿意和我们说太多的话。”为什么不说话?就是没有走进孩子的心灵啊!
我们的影视娱乐文化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暴力倾向了?报道中,记者问:“怎么想到将她放在铁轨上的?”小颖回答:“从电视上学的的手段、残酷的场景,这种氛围就是在渲染一种暴力的氛围,这种氛围潜移默化到孩子的心中,表现在言行上就是模仿。这种模仿可怕啊!
杀人少女之笑是悲哀的,是少女的悲哀,是教育的悲哀,也是法律和影视娱乐文化的悲哀,这种悲哀是让人惊恐的悲哀,我们应该从中深刻反思。”我总感觉现在的影视太强调视觉的过程刺激了,恶狠的表情、毒辣的手段。我们的娱乐圈应该得到一些反思了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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